4月23日,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查两起货车超载30%以上未达50%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7时10分许,分水岭中队民警在权马线11公里350米处路查时,对一辆晋KK***6重型半挂牵引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涉嫌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66.44吨,核载49吨,超载17.44吨,属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无独有偶,7时14分许,又一辆晋KS***9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民警视野,民警发现该车也有涉嫌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67.64吨,核载49吨,超载18.64吨,属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刚、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装的是“祸”不是货。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载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