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经济网讯(张小梅 通讯员李猛)1月14日下午,沁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县道松牛线道路执勤时,拦截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4日下午,沁县交警牛寺中队民警在县道松牛线5公里处设卡,对农村道路酒驾、超员、违法载人等行为开展查纠整治,16时许,一辆手扶拖拉机晃晃悠悠经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在检查证件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满脸通红,说话间还带着醉意,怀疑其涉嫌饮酒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在检查期间,王某对交警的行为大惑不解,我开的是拖拉机,又不是汽车摩托车,怎么你们交警也要管?
面对王某一脸迷惑的神情,交警耐心解释,机动车不仅包括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还包括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农用车等,包括部分电动三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上道路行驶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在交警的解释和教育下,王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再违法开车。随后,民警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将对处罚结果向县农机主管部门进行抄告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