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交警:人逢喜事沾杯酒,归途遇检后悔迟
发布人:刘虹 发布时间:2021-01-09 点击: 次
山西法制经济网讯(韩喜哲 通讯员李猛)针对岁末年初农村地区婚丧嫁娶请客事宜增多,酒驾、超员等交通违法多发,事故风险增高的实际形势,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执法小分队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农村道路巡逻密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月7日下午,民警在县道段宜线巡查中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7日下午,执法小分队民警巡逻至段宜线樊村路段时,临时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16时许,一辆悬挂晋A牌照白色面包车由西向东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制动停车后向左后方一条小路方向倒车。可疑的行为引起民警的警觉,于是立即示意其停下接受检查,并疾步赶上进行拦截。车子一拦下来,便闻到一股酒气扑鼻而来,经酒精呼吸测试,驾驶员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他交代,平时自己开车时根本不喝酒的,当天是他一个同事的孩子结婚,为表祝贺,在酒席喝了些白酒。王某以为虽然喝过酒,但睡了一下午,应该不会有事,没有想到还是被交警现场查获了。当得知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时,赵某后悔不已,还说早知道找个朋友开车就没事了。
沁县交警提示:行车无小事,酒驾不可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理念,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